办理计划生育一次性养老金手续
办理机构: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办理依据:《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办理主体:
1、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
(1)依法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的,持有本市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的;
(2)持有外省市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的本市一方职工;
(3)夫妻离婚前曾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并且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末再结婚又未收养孩子,或者与未生育孩子的对象结婚后未再生育又未收养孩子的;
(4)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都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且都判给对方抚养,现家庭没有子女的再婚夫妻双方。
2、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后退休,之前结婚的本市户籍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婚后无子女计划生育一次性4600元补充养老金:
(1)婚后未生育过子女,又未收养过子女的;
(2)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后,子女死亡又不再生育,且均未收养孩子的;
(3)丧偶或者离婚的一方,未生育又未收养过孩子的;
(4)现家庭无子女的再婚夫妻中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
(5)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的夫妻中,婚后无子女的本市一方职工。
办理材料:婚姻证明、身份证明、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
办理程序:
1、由本人凭有关证明材料到退休单位或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的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领取、填写《申请领取计划生育一次性养老金证明》;
2、经单位初审盖章后,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核盖章。
办事时限: 材料齐全者可以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
单位、个人可到以下地点免费领取《申请领取计划生育一次性养老金证明》:
1、杨浦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点:江浦路736号电话:12333
2、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
定海街道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 | 周家嘴路4214弄26号 | 65810868 |
平凉街道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 | 江浦路400号 | 65894015 |
江浦街道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 | 周家嘴路2299号 | 65157578 |
四平街道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 | 本溪路274号 | 65625842 |
控江街道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 | 靖宇南路99弄17号 | 55809219 |
长白街道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 | 延吉东路137弄8号甲 | 55331203 |
延吉街道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 | 营口路20号(延春公园内) | 65482343 |
殷行街道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 | 市光三村1***号 | 65066030 |
大桥街道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 | 长阳路1318弄57号 | 65194033 |
五角场街道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 | 政通路100弄11号一楼 | 65481769 |
五角场镇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 | 黑山路198号 | 65575557 |
江湾街道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 | 殷行路850弄53号2楼 | 65907710 |
投诉监督:
投诉电子信箱:bgs@yprk.com
投诉电话:65129734
投诉部门:杨浦区人口计生委(榆林路707号3号楼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