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推进调解组织建设
区人社局推进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该局坚持各方联动、着重调解、稳妥处理人事争议的原则,建立区级、主管部门、基层单位三级调解网络,召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座谈会,制定下发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意见,督促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单位率先在上半年完成主管部门调解组织建设,其他各部门在年底前建立调解组织或专人负责制,目前,已有13个部门完成由委办局主要领导任负责人,人事、工会、信访、纪检等组成的调解组织。推进教育局下属各类学校、卫生局下属各医院基层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明确基层单位工会负责人等担任调解组织领导,落实调解员和专门联系人,并加强调解员专题培训,建立基层事业单位调解队伍,做到事先预防、多渠道化解,确保将矛盾发现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