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区政府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取号:JA1300000-2015-006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标题: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区政府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文号:静府办发〔2015〕4号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督查成文日期:2015-04-10发布日期:20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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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区政府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2015年区政府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
2015年区政府督查工作要点
2015年,区政府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化职能、务求实效”的要求,在做深、做细、做实上下功夫,在确保政令畅通、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上显成效,全力推动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突出重点督促决策落实
(一)围绕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抓好督促落实。按照《静安区人民政府2015年重点工作项目化一览表》(静府发〔2015〕4号),对79项重点工作按日历进度或工作计划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各责任单位要在每季度首月上旬,将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政府督查室,由区政府督查室逐项核实后形成《督查专报》,报送区相关领导并通报各有关部门。5月下旬至6月上旬,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专项检查小组,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区政府重点工作年中督查。对区领导高度关注、工作推进遇到困难的项目强化***督办。第四季度,对完成年度任务难度较大的项目,要加大督查频率,找准症结,合力突破,促进工作完成。
(二)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实施专项督查。对区政府11项实事项目和部分区政府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照各部门工作计划及时间进度,密切***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报告和协调,促进各项工作按照计划节点有序推进落实。对单项工作任务和重要目标、指标,各责任单位和督查部门要加强对照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强化协调服务,加快工作进度。对未按计划进度推进的项目,相关部门应及时上报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建议和决策参考。
(三)突出抓好领导批示交办和研究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对于领导批示件和领导调研要求、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坚持“台账式管理、分类别督办、按时限反馈”的工作制度。对一般性讲话要求或日常性批示事项,区政府办公室各督办负责人要认真做好交办、催办、核查和反馈工作,加强***问效,确保按期办结;承办单位要按规定的时限要求上报落实情况。对重要或紧急的批示事项,承办单位必须每周(有规定时限的按要求时限)上报进展情况,区政府督查室要抓紧调查核实,并将落实情况专报区有关领导,实现快办快结快反馈。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批则必查、查则必办、办则必果,确保领导批示及相关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四)加强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要高度重视今年区“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需区政府承办的79件建议和184件提案,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解决率和满意率。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落实办理工作,确保办理工作环环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区政府督查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能,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实施联合督办、组织“回头看”等方式,督促承办单位尽职履责。对答复已经解决的问题,要检查是否真正落实;对答复正在解决的问题,要***是否按计划进行;对向代表委员有承诺或有解决时限的问题,要密切关注后续处理情况。继续对近年来办理结果为“留作参考”的意见建议开展复查复核和***督办,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紧扣区域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督查调研。督查调研是开展督查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做好督查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各街道要聚焦“领导关注点、政策关键点、群众关切点”,围绕政府财力建设项目管理、旧改征收地块收尾、重点实事项目推进等专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查调研,发现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查明难以落实、不能落实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完善决策、推进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明确要求深化督促检查
(一)强化目标责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各街道是落实区政府决策部署的主体,其主要领导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部署工作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决策实施后检查执行落实情况。坚持分级负责、责权统一的原则,构建自上而下逐级抓落实的督促检查责任体系,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强化报告反馈。对上级政府发布的重要文件、召开的重要会议和上级领导同志批示或交办事项要求报告落实情况的,要按规定时限办结并报告;对确需延长报告时限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坚持和完善专项督查报告逐级负责和层层把关审核等工作制度,实行行政“一把手”签字制度,确保各类督查反馈材料全面、准确、客观、及时地反映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对于超出规定期限未办结也未说明原因的单位,区政府督查室要按照有关规定发出催办通知,限期整改落实。
(三)强化情况通报。要探索建立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对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各街道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区政府督查室在开展督促检查的基础上,以《督查通报》等形式适时进行通报。对工作抓得紧、落实情况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同时,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实事项目、重点工作、重大工程进展情况,通过新闻媒体适时进行报道,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促进作用。
(四)强化责任追究。督查部门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针对决策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协调、化解矛盾;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事项,要一督到底、督出成效;对工作滞后或推诿扯皮的,要加强调处、重点督办。凡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不支持配合督查工作的单位,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酌情扣分。发现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存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情形,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严肃追责。
三、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务督查是从严治政、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各街道要把督促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要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统筹协调。“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抓落实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及时研究解决督办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协同配合。区政府督查室要继续加强与区委督查室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形成督查工作合力,确保督查事项得到有效落实。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指导作用,组织好区政府系统各项督促检查活动,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推动基层督查机构完善制度、有效运作。建立完善以区政府督查室为主导的政务督查网络,进一步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督查工作新格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围绕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切实加强督查工作队伍人员配备和教育培养,引导工作人员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要加强对督促检查干部的培训指导,着力提高其综合协调、把握政策、调查研究、决策参谋等能力,造就一支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善抓落实的督促检查干部队伍,为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