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左市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及崇左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关于崇左市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及崇左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市审计局:
贵局于2023年1月19日向我院出具《崇左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崇审投报〔2023〕1号),指出了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及其他方面存在的4个问题。我院对审计发现问题高度重视,各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认领问题,迅速制定了整改措施,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积极推进整改,并在2023年4月4日召开的院长办公会中对整改情况逐项进行了审议,存在的问题已基本得到有效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未委托监理公司对电力专业工程进行监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建立了医院项目管理办法并不断的完善:2022年5月16日,我院印发了《崇左市人民医院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三大点: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的第三小点规定了:“市财政评审中心)对编制的预算进行审核。预算控制价在3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必须严格按采购程序招监理;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或者使用政府资金或者专项债券的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也必须严格按采购程序招监理;其它按市本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为不断加强项目管理,2023年4月4日,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对《崇左市人民医院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把原管理办法中“预算控制价在3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必须严格按采购程序招监理”修改为“预算控制价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预算控制价在200万及以上的强电工程、弱电工程、供水工程、供电工程等其他专业工程,必须严格按采购程序招监理。”后续,医院将严格按照项目监理制度规范建设项目管理,以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二、关于未及时办理资金清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
(一)项目应付款未清理完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完毕,具体为:
(1)部分应付款已申请财政授权支付。
氧气设备带采购安装项目质保金、暖通采购项目质保金、10KV专变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质保金、内科综合楼项目设计费、内科综合楼10KV专变工程设计费等费用符合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共计23.90万,支付申请在医院内已完成审批手续,相关资料已报送市财政局,待市财政局审批完成后即可支付。
(2)部分应付款未清算。
内科综合楼主体工程质保金66.84万元、内科综合楼装饰工程质保金51.70万元未支付,目前未支付,主要原因是内科综合楼卫生间存在多处漏水现象,目前正在进行整改,待我院与施工单位理清责任协商一致后支付,因此上述两项质保金暂未支付。
(二)崇左市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及崇左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按规定及时报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审核批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市财政局于2023年3月6日印发了《崇左市财政局关于对审批崇左市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及崇左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意见》(崇财社函〔2023〕24号)文件,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进行了批复。
三、关于主体施工图纸设计内容不完整,导致电梯工程增加签证,增加费用约62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经查阅资料核实:内科综合楼主体工程的预算由崇左市投资评审中心对进行审核并于2014年11月13日向我院出具审定结果,主体工程施工项目于2014年11月25日完成招标采购,电梯采购项目于2017年1月13日完成招标采购。为此,在确定主体工程施工项目设计图纸和合同清单时,未能完成电梯招标采购,不能确定电梯参数,造成电梯圈梁施工产生签证费用。
我院在2023年4月4日召开了院长办公会,讨论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会议要求设备科、项目办、总务科、信息科和采购办等职能部门在今后的采购项目中要充分考虑采购任务的前后衔接,对各项目的采购时间合理统筹安排。
四、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我院于2022年5月16日印发了《崇左市人民医院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4月4日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对原《崇左市人民医院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把原管理办法中“预算控制价在3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必须严格按采购程序招监理”修改为“预算控制价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预算控制价在200万及以上的强电工程、弱电工程、供水工程、供电工程等其他专业工程,必须严格按采购程序招监理。”由项目办根据会议精神修订后印发实施。
接下来我院将进一步完善医院内控制度,不断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机制,逐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增强医院的风险防范能力。举一反三、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崇左市人民医院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