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塘镇开展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首日宣传活动
《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加强《条例》的广泛宣传引导,紧盯《条例》实施首日这个关键时间节点,牛塘镇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联合牛塘派出所和卢家巷村委在卢家巷如怡园广场设置宣传点进行《条例》首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拉起了《条例》宣传横幅,摆起了宣传展板,派出所民警和网格员在广场上向休息的群众发放《致市民朋友一封信》、服务手册、宣传三折页等宣传资料,向大家宣传租赁住房自主申报、安全租赁规范、违法租赁处罚等《条例》内容。
《条例》明确规定了租赁住房的出租人、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应当履行的义务。租赁住房的出租人是租赁住房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在租赁期间也应当履行相应义务;针对群租房这种特殊类型租赁住房,《条例》也作了相应的制度设计。网格员和民警对出租人开展政策解读和现场答疑,提高租赁当事人安全租赁意识、规范安全租赁行为,依法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牛塘镇将组织开展租赁住房的人、房、隐患信息排查登记工作,并重点查处和纠正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同时利用走访排查进一步进行《条例》宣传,让更多的人知晓条例、遵守条例、用好条例,积极倡导依法、安全租赁,增强群众依法租赁、乐享安居的意识,引导群众运用法治力量保障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