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市29)
2021年5月8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武汉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对我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持续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坚持不懈抓好河道非法采砂整治、长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企业非法排污整治等专项治理,认真落实长江、汉江禁捕重要政治任务。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加快完善岸电设施建设,确保应用尽用。
二、整改情况
1.全面落实沿江化工企业长效检查机制,已完成28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问题整改。印发《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经开区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持续落实好相关产业政策。
2.我区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治理工作方针,对辖区港口码头开展了2次清查整治,目前我区5个公务码头、18个合法合规码头均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持续开展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我区船舶污染物接收码头建设,由车都集团进行运营维护。区内港口企业18处经营码头已配备生活垃圾接收设施、生活污水和油污水接收处理装置。辖区港口企业已全部注册并使用“船E行”系统,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电子联单闭环管理。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我区仅有一艘在籍滚装船中嘉盛6号,目前已完成岸电设施安装,区内港口企业18处经营码头己有16处安装了岸电设施(其余2家危货码头不用安装),按国标完成岸电升级改造企业两家。
3.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一是常态化巡查管控。2022年共开展执法行动333次,收缴违规钓具678根,劝离垂钓人员1526人。二是强化市场经营主体监管。2022年查办销售长江鱼案件8起,罚没款8万余元,报省局典型案例1起。三是加大“行刑处罚”力度,2022年依法移送非法捕捞案件32起,移交涉案人员43名;行政处罚11起13人,处罚金额11900元。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2022年共发放禁用渔具名录宣传手册1000余份,禁渔期制度通告300余份,设置固定宣传牌和警示牌90处。
4.已完成沿江18处视频建设,已通电并正常使用中,实现实时监控,随时查看。2022年开展采砂执法巡查1***6次,总里程68066公里,开展区内联合执法和武汉上游战区专项执法共计71次;2023年一季度完成市际边界采砂执法专项行动7次。将京海6号涉嫌非法运输线索移交至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每年年初已将任务分解至各成员单位,按季度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至组织部。已完成2022年全年和2023年一季度对区直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巡查考核。
5.涉及长江沿岸四个市场监管所所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个体登记窗口,明确要求对长江沿岸从事个体采砂经营市场主体不予登记,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重点对长江堤段涉及点位、武桥重工恒庆(武汉)港口物流有限公司(区砂石集散中心)、武汉港通装卸有限公司、汉纸码头等长江沿线企业码头开展了检查,均未发现无证无照经营砂石违法行为。
6.我区持续推进执法工作,加强企业日常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至2023年7月3日,立案查处29件环境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28.986万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4741266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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