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4月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3号)、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崇人社发〔2021〕33号)、《关于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宁人社发〔2021〕25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我县2023年4月乡村公益性岗位向美全等241人,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10天(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7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 5月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劳动大厦一楼;邮编:532500;电话:0771-8620614。
***:宁明县2023年4月份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xlsx
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