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区大坡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国内疫情点多、面广、频发,全区多地出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降低感染传播风险,坚决遏制疫情在我镇传播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所有新回来梧州人员落地后第一时间去做核酸检测,主动到村委(社区)报备,自觉接受有关防疫管控措施。结果未出之前减少外出,活动轨迹尽可能简单,不听劝说公安部门将直接介入追究法律责任。
二、2022年3月26日起暂停大坡镇圩日,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管控
(一)全镇各单位、各村(社区)、医疗机构、学校、餐饮门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车站、旅游景点(景区)等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三码”(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联查、体温监测、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暂时关停镇辖区内的***室、麻将馆、桌游室等室内密闭休闲娱乐场所。
四、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性活动
(一)“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白事一律控制在 50 人以下。
(二)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镇内大型演出活动、展销会、大型体育赛事、群众性公益活动等活动一律暂缓举行。
(三)拟举办 50 人以上的会议、聚会、聚餐、演出、商业促销等活动,需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并严格执行各类聚集性活动相关防控措施。
五、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出行时务必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
六、清明前后进行祭祀,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指挥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亮码,保持社交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做到错峰祭祀、即扫即走,要听从镇、村委(社区)工作人员的指挥引导。
如发现有违反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单位或个人,可拨打电话0774-2870138 或 0774-2871005进行举报。
请广大人民群众相互转知,相互监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控措施。
大坡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