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地址公告
钦北区子材街道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新建而整体搬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经我局审核资料、查看现场,同意钦北区子材街道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医疗机构地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钦北区子材街道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黄合昉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医疗机构执业地址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原因及理由:因原址租期已满,新址建成
医疗机构变更前地址:钦州市钦北区鸿发街27号
医疗机构变更后地址:钦州市钦北区牛头湾村
受理部门:钦州市钦北区卫生健康局
电话:0777-321****3685503 监督电话:0777-3215982
特此公告
钦州市钦北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7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