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X2SD20号整改验收情况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交办信件销号工作的意见》(东环督改办发〔2019〕1号)相关要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X2SD202****40131号“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王营村东,原来的养殖小区,现在有很多小企业,无手续,并且生产过程中使用燃煤小锅炉,严重污染。”的调查处理验收工作(整改落实责任人即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23年3月11日至3月17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3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街道办事处(北一路369号),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257091;或致电胜利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办公室,联系电话:0546-8316369。
一、信访问题
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王营村东,原来的养殖小区,现在有很多小企业,无手续,并且生产过程中使用燃煤小锅炉,严重污染。
二、落实整改情况
经查,王营村养殖基地始建于2011年,东至华山路、南至四号庄园、西至荣乌高速、北至六干排河。养殖基地共有院落22个,其中居民居住院落6户,养鹅院落3户(散养),养牛院落2户(散养),养鸡院落1户(规模以下),养羊院落2户(散养),养猪院落1户(散养),鹌鹑、鸡养殖1户(散养),闲置院落6户。其中一养鸡院落使用四台燃气锅炉,用于鸡群取暖使用。我街道对王营村养殖基地22个院落进行了细致排查,现场未发现小企业,未发现燃煤锅炉。
三、验收情况
2023年3月10日,胜利街道办事处经现场检查核实,在王营养殖基地未发现小企业,未发现燃煤锅炉,现场通过验收。
四、责任单位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