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联席会议召开
近日,公安县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联席会议在县民政局4楼会议室正式召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分管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参加会议。
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文明办、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妇联等部门《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鄂民政发〔2019〕15号),按照公安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公发〔2023〕1号)文件要求,提升全县乡村治理效能,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开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以下简称村(居)规民约)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以及基层民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决定在全县村、社区中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工作。
会议主要商议了有关公安县《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联合行文问题,并对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有关内容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