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干部职工的倡议书
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是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标志。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号召全县干部职工积极配合文明城市创建,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摒弃陋习、守法守规,培养礼让文明习惯,履行共建共享社会责任。在此,我们向全县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支持、理解和配合我县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觉模范遵守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
(一)严禁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
(二)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
(三)严禁驾乘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
(四)严禁在驾驶的车辆上加装晴雨伞;
(五)严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六)严禁违反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三、全县干部职工互相监督,互相提醒
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若有出现以上违法行为,将由交警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同时移交县纪委监委依纪依规问责处理。
同志们,文明交通,一路春风。目前我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已进入冲刺阶段,市容市貌的维护需要每个人共同参与。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做好群众的模范,共同为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贡献出应有力量!
忻城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忻城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忻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