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勤联调大调解机制的通知
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严峻,为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重新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职责、人员及工作安排。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要切实发挥作用,尽责完成目标任务,确保我镇不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一、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管安全、管项目必管安全”的原则,各班子成员负责各联系村(社区)领导责任、各驻村干部和业务人员负主要责任,各村(社区)主任负直接责任。
1.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交通安全自我保护和防范知识,配合协助交通管理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经常化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
2.负责对辖区内的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制止超员超速超载等行为。
3.定期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逐级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4.警示、劝导和举报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完成日常交通劝导任务,教育和纠正群众不良交通行为方式。
5.积极参加文明交通服务活动,积极配合辖区交警定期开展交通秩序检查和整顿。
6.做好各种交通劝导登记和记录工作,登记上路执勤检查规范化登记表。
二、机构组成
为加强农村道路安全工作,成立广济镇农村道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办公室,王明金同志为办公室主任,成员:杨荣柳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工作。
三、办公场所
农村道路交通劝导站设置在各村(社区)办公室。
四、考核制度
1.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考核工作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由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村(社区)两委参照镇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制定本村(社区)考核细则和奖惩标准,年终进行考核并表彰奖励。
3.镇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根据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状况和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对考评办法进行完善、调整、修改。
4.镇政府道路交通安全会议根据考评结果,按照考评分值由高至低,确定若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授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先进村(社区)奖牌、先进个人证书;对考评分值位列后3位的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