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12月12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政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决定,宜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3日召开,预计会期三天。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宜宾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宜宾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宜宾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关于设置宜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议案;选举及决定事项;其他事项。
会议书面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宜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并审议了决定(草案);书面听取了关于评选2022年度市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的报告,并评选了2022年度市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宜宾市2022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宜宾市2022年1—6月预算执行、宜宾市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三个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以上三个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任免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任免案。
会议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陈政代表市人大常委会颁发任命书。
会前,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前卫、余继红、叶盛、刘朝平、李涛,秘书长曾兴中出席会议。
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郑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启然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吴江 记者 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