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利好广西出台12项措施要给中小微企业发钱啦
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引导银行机构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实现全区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速高于各项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速。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重点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
推动“桂惠贷”财政贴息政策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对区内金融机构当年新发放且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按照2个百分点或3个百分点利差比例进行补贴。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展示、挂牌、股权托管、股权交易、发行可转债等融资服务。
继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办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按其本金的1%提供激励;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按贷款本金的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
引导担保机构
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
延续实施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政策,对融资担保机构上年结转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在保责任额,按其年平均融资担保责任额的4‰给予担保风险补偿;对当年新增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责任额,按其年平均融资担保责任额的2‰给予担保风险补偿。
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服务门槛,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相关规定,在保本微利、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推广落实银保双方“见贷即保”、“见保即贷”等批量合作模式。
拓宽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深入落实自治区有关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各项奖补政策,大力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推动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挂牌),对涉及企业发行上市的项目立项、土地权属、股权确认、环保达标、税务管理、合法合规证明等有关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牵头承办、一事一议、特事特办、限时办结的服务措施。
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债券融资,对广西区内中小微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分别按照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类产品补助金额最高为100万元;
对于发行绿色、扶贫债务融资工具或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企业,每户企业每类产品补助金额最高为200万元。
对为广西区内企业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担保增信服务的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1%给予奖励,每户担保机构奖励金额最高为200万元。
大力开展信用融资
引导各类银行金融机构接入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广西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广西中小微企业“信易贷”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发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产品。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创新结算贷、关税贷、电力贷等大数据类信用贷款产品。加大“信易贷”等以信用信息为核心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模式推广力度,依托广西中小微企业“信易贷”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全区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等,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深入开展“银税互动”,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扩大受惠企业范围。
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积极引导失信主体通过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开展信用修复,提高信用修复效率,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发展
鼓励中小微企业规模化连锁化发展
加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力度
发挥援企稳岗政策激励作用
规范推进涉企柔性执法监管
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强化中小微企业
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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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