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高峰镇第一初级中学小卖部招标公告
兴业县高峰镇第一初级中学小卖部租期即将到期,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下学期继续向社会公开招标。学校小卖部整体招租,现有学生1000多人,实行自负盈亏责任经营。
一、投标人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玉林市辖区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有叁年及以上的注册时间且有现在经营兴业县内的中学小卖部的经验(以上须提供相关原有证件、学校有效证明)。
2.公司注册的资金250万元及以上,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
3.公司法人代表为玉林市户籍,没有犯罪记录(公安机关开具)。
4.对有不诚信、不服从学校管理前科的,不接受报名。
二、投标人的经营日期、范围及要求如下:
1.经营时间:2021年2月10日至2022年7月30日。经营到期后须三天内撤离本校,恢复小卖部原状。
2.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不得经营三无产品(即无厂家、日期、卫生许可证)及超保质期、霉变的食品;不得经营瓜子,口香糖,辣条,烟酒类食品;不得经营扑克、玩具***等有可能引诱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物品及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不得向学生加菜、出售早餐、宵夜。
3.每天只能四段经营(早上:起床至早读;中午:下第四节至午休前;下午:下第七节至18:15;晚上:下自修至晚休前,具体时间以学校作息表注明为准),上课、课间、午休、晚休时间不得经营。
4.中标方向学校提供叁万元信誉保证金,严格遵守“四段”经营(早上:起床至早读;中午:下第四节至午休;下午:下第七节至18:30;晚上:下自修至晚休,具体时间以学校作息表注明为准), 违约营业每提前或延后一分钟罚款300元/次。违约营业达到5次以上的,学校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不退租金、也不退信誉保证金,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5.中标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办理所需要的一切证件,费用自理,学校在责任和能力范围内予以协助。中标方支付小卖部使用的水费、电费。
6.中标方在中标期内禁止转让,否则学校有权终止合同,不赔偿中标方任何损失、不退租金、不退信誉保证金。
7.每次进货要记录货物名称、日期、地点,对货物进行索证、登记、存档,由学校或上级部门随时检查。抽查三次不合格的,学校可以终止合同,并且不退回租金及信誉保证金。
8.中标方按学期交付租金,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交清本期租金。否则学校终止合同,不赔偿中标方任何损失、不退还信誉保证金,并且把该公司列为黑名单。
9.因食用小卖部销售的食物发生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如确实为中标方销售的食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中标方除需负担全额的医药费外,还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学校并立即解除此协议,租金、信誉保证金不退还。
10. 中标方要先自行办好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方可经营。
三、招标方式及时间
1. 招标采用公开明标方式,招标标底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投标时每标需要当场交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中标者保证金转为信誉保证金,不中标者保证金当场返还。
2.投标公告时间: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4日(公示五个工作日)。
3.报名时间:2021年2月5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4.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公司带有效证件于2月5日前先到学校初步审核合格,并由学校开具介绍信(盖学校公章)后,再到兴业县教育局勤办室审核、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和委托投标。如没有达到三家以上公司报名招标的,择日重标。
5.开标时间:2021年2月7日上午9:30。
6.开标地点:兴业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具体事宜请向兴业县高峰镇第一初级中学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钟老师139****9710
县教育局勤办室电话:0775-3761002
兴业县高峰镇第一初级中学
2021年1月28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