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离婚冷静期初显成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实施,婚姻登记新增了“离婚冷静期”法定程序。巴马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员及时学习领会和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和要求,积极应对“离婚冷静期”,扎实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大力宣传《民法典》中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政策法规,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一是在县婚姻登记处上墙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内容,印刷“离婚冷静期”的相关文件、离婚登记程序等宣传材料,由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对前来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二是以开展学党史进社区办实事活动为契机,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特别是对“离婚冷静期”方面的有关常识进行重点宣传,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逾期未来办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在冷静期的30日内,只要有一方反悔,撤回离婚申请,就不能办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性对待婚姻,谨慎行使婚姻权力。
图为上墙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据统计,2019年1月至4月,巴马县婚姻登记处办结离婚手续192对;2020年1月至4月,办结离婚手续161对;2021年1月至4月,共受理201对夫妻的离婚申请,经过30天的“冷静期”后,共有81对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逾期未办理自动撤回离婚申请的54对。离婚登记大幅降低,“离婚冷静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减少冲动草率离婚,对降低离婚率有着积极作用,促进婚姻家庭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