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司法局四措并举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近年来,罗田县司法局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监督管理,四措并举提升规范性文件质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为罗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高效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刚性约束。发布《县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公告》,从源头上解决发文主体不适格、发文程序不到位的问题。印发《关于规范开展政府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审核机制和流程。制定《罗田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及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提升县人民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提升了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重视。
二是严把“三道关”,提高审核质效。提前介入规范性文件论证、起草,广泛征求意见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充分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把“起草关”。要求各起草单位对送审材料进行前置审核,将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与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廉洁性等内容纳入全面审查范畴,及时纠正涉嫌违反公平竞争规定等违法内容,严把“审查关”。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县人大报送备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严把“备案关”。今年来,共审查各类文件72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61条,督促指导起草部门提请县政府的3件文件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确保文件合法的前提下,提升了文件质效。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加强专业指导。组织编写《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选编与实务参考》,进行专题培训,及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咨询,着力提高文件起草质量和审核水平;突出提前谋划。每年初制定全年文件出台计划,提前梳理法律法规和文件依据,提高工作效率;注重沟通协调。向起草部门一次性告知送审流程,及时通报审查事项进展情况,跟进审核意见采用情况,提醒落实备案要求;强化***服务。派员参与政府重大项目磋商,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评审会议,及时掌握项目动态。
四是坚持依法有据,夯实监督实效。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原则贯穿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全过程,在合法性审查环节注重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的衔接,凡制定机关不具备法定权限、送审稿没有制定机关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报告一律不予审核。严格审查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公平竞争规定,不得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不得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内容或条款。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及时清理“过时”规范性文件,破除制度藩篱,目前,已对2017年以来的22件规范性文件分别予以修改、废止、宣布失效。
下一步,罗田县司法局将继续发挥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职能,优化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清理评估等各环节,持续优化制度供给,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出新贡献。
信息员: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