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未来五年立法规划
10月10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金华市第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以市委文件形式转发,已正式对外公布。
此轮立法规划现有法规项目39件,分为两类。第一类项目为紧扣市第八次党代会报告主题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具有较强的立法必要性和迫切性,需要抓紧调研并适时提请审议的法规项目,共19件;第二类项目为需抓紧调研、条件成熟时可以争取提请审议的法规项目,共20件。
其中,第一类项目共分为四个领域:围绕都市区能级提升,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重点做好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城市更新等方面的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社会治理机制创新,重点做好网格化服务、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立法,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生态文明保护,重点做好生态廊道、海绵城市建设以及噪声污染防治等方面立法,守护好绿水青山;围绕助推共同富裕、发展教科文卫事业,重点做好居家养老、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上山文化、婺剧发展、历史建筑保护等方面立法,增进民生福祉,共建美好家园。
第二类项目涵盖我市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如法治乡村建设、农村公路管理、户外广告管理、方言保护等。
“我们在规划编制中坚持四条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维护群众权益,三是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四是坚持急用先行、注重统筹兼顾。”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市人大早谋划、早着手,统筹协调、严密组织、高效推进立法规划公开征集、论证筛选、研究审议等各项工作。
在这轮立法规划编制中,市人大常委会构建了规划编制工作民意征集闭环机制,首次实现“规划项目征集—规划草案意见征集—规划草案形成”的全闭环,首次实现线上线下、内网外网、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征集的全覆盖,力求地方立法画出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最大同心圆。
自2015年7月30日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目前我市已先后出台15部法规,修改了两部法规,数量居全省新获立法权设区市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