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等三个市政道路项目竣工测绘单位的公告
1.项目名称: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等3个市政道路项目
2.项目概况:本工程包括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等3条道路,其中,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为城市次干道,红线宽36m,长1058m,双向六车道;圳美一路(公常路-圳园路)市政工程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6m,长1100m,双向六车道;圳新路市政工程为城市支路,红线宽30m,长1123m,双向四车道。项目共有3个概算批复,概算总投资为19910.53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7015.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947.04万元、预备费为948.12万元。
3.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4.发包工作内容:根据《关于规范市政工程规划验收工作的通知》(深规〔2004〕116号)相关规定,需对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等3个市政道路项目开展竣工测绘(包括但不限于二级GPS点测量、四等水准测量、1:500地形测量、道路纵断面测量、道路横断面测量、验测平面位置、管线竣工测量等),确保满足规划验收要求。
5.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8日
6.截止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18:00
7.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控制价54.490287万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20%,即43.592229万元。
8.结算方式:按财政部、国家测绘局2009年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文件规定的取费计取。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各条路单独结算,最终结算按照现场实际有效的测绘数量、测绘内容计算,需经过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并以相关审核机构审核意见为准。
9.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10.报名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在类似测绘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②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③报价书(格式不限)。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智慧城A1栋10楼,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55-21022321-815。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