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关于疑似污染地块的排查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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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18日发表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疑似污染地块,是指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污染地块是指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
经调查,我区暂无“拟收回、已收回或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
南票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市南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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