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水利局关于广西武宣广誉贸易有限公司砂石加工项目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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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武宣广誉贸易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广西武宣广誉贸易有限公司砂石加工项目工程(项目代码:2020-451300-10-03-001425)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广西武宣广誉贸易有限公司砂石加工项目位于武宣县金鸡乡马良村。取水口位于武宣县金鸡乡马良村柳江左岸,地理位置为:东经109°31′14.48″,北纬23°49′31.95″。取水水源所在水功能区为《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划定的“柳江象州-武宣农业、渔业用水区”,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取水口设置合理,同意在柳江上取水。
二、项目生产用水取水水源为柳江地表水(象州、武宣县交界河段)。生产用水日取水规模为30 m3/ d,年取水量为0.9万 m3,取水设计保证率为95%。经核定,同意项目生产用水日取水规模为30m3/ d,年取水量为0.9万m3。
三、项目取水用于生产机制砂用水,取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机制砂用水定额0.1125 m3/ t,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工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678-2017)粘土及其他砂石开采用水定额标准(先进值≤5.0 m3/ t,准入值≤6.0 m3/ t,通用值≤7.0 m3/ t),项目用水水平合理,取用水方案可行,节水水平合理。
四、项目取水量对论证区的水资源影响较小,取水为生产机制砂用水,取水量在来宾市武宣县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内。你单位应落实《广西武宣广誉贸易有限公司砂石加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保护措施。
五、广西武宣广誉贸易有限公司砂石加工项目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取水口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计量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定和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六、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我局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七、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请将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申请函、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计量设施认证和检定或核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退水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照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八、取水申请批准后,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来宾市水利局
2021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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