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政府部署春节期间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禁垒旺火工作
1 月25 日,市政府召集市环保、公安、住建、民政、教育、安监部门和忻府区及其部分乡镇负责人,围绕忻州城区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用污染旺火等有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副市长武宪堂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与会人员听取市领导批示精神,市环保、住建、公安、民政、安监等相关部门就忻州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和禁垒旺火等事项进行了汇报。
《忻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方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社会参与”原则,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齐抓共管,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燃用旺火的行为,目的是有效减少城区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快美丽忻州建设。禁放区域东至北同蒲线、南至南环街、西至大运高速公路、北至旭来街(含上述四条道路)。禁放时间为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段和农历初夕至正月十六(市人大即将修订禁放禁垒时间为全年)。
武宪堂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协同作战,加大宣传,建立机制,形成合力,确保方案得到落实、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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