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关于上报群众反映陵川县杨村镇东掌村石料厂问题(60)调查处理的情况报告
经调查,该问题已于2018年11月8日经《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回头看”第一批交办群众反映问题清单》交办我县,属重复举报问题。现将我县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三、调查情况
1.产生粉尘的来源及防治措施
2.产生噪声的来源及防治措施
3.粉尘、噪声监测结果
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8月9日至10日对该企业年产15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废气、厂界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出具了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如下:
由连续两天监测结果可知,该企业年产15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的破碎车间、一级筛分车间、二级筛分车间、制砂车间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限值120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要求,达标率100%。
由连续两天监测结果可知,该企业年产15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周界外最高浓度1.0mg/m3限值要求,达标率100%。
从连续两天对该项目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看,昼间、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达标率100%。
(二)关于群众反映“破坏生态环境”的调查情况
2.该企业石灰岩矿区面积为0.125km2,没有越界开采。
4.该企业对工业厂区周边及出厂道路两侧进行了绿化,并配备有2台洒水车。
2017年4月,因原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重新办理了环评手续,进行项目建设。2017年5月11日,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问题后,县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无越界开采行为,使用林地符合占用林地规定。但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物料堆场石粉、石料未苫盖;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输送机未全封闭隔音。对此,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陵环责改字〔2017〕20号),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消除污染,完善环保设施,同时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陵环罚字〔2017〕16号),处以罚款5万元。2018年9月17日,该企业完成项目环保竣工自主验收。
四、下一步措施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