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领取汽车下乡以旧换新补贴防止作废
(据山西门户网站 1月10日)
兑付补贴截止日期:汽车摩托车下乡2月28日、汽车以旧换新1月31日
汽车下乡、以旧换新政策已于2010年12月31日结束,为确保消费者及时、足额兑现补贴资金,1月9日,省财政厅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确保服务窗口正常运行,全力以赴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做到应补尽补。
通知要求,各基层财政部门要统筹使用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优先保证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兑付需要。资金有缺口的地方要先行垫付,并做好补贴资金的清算工作。
省财政厅提醒消费者,要及早领取补贴,防止过期作废。汽车、摩托车下乡申领补贴截至2011年2月28日,汽车以旧换新申领补贴截至2011年1月31日。
据统计,2009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期间,全省共销售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19.66万辆,销售金额为46.5亿元,我省已兑付补贴资金4.6亿元,兑付率达99%;2009年6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期间,全省汽车以旧换新818辆,"黄标车"以旧换新3497辆,共销售新车4569辆。拉动购买新车销售额达4.8亿元,我省已兑付补贴资金5819万元,兑付率达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