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的报告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评价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政府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2020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2021年相关教育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按照******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全面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转型发展”为目标,以“提质量、保平安、树形象”为主线,抓党建带业务,抓干部强队伍,抓保障促民生,扎实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战疫情,攻脱贫,促均衡,以实际行动推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我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履职评价工作,成立了教育履职评价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设立工作专班,制定了召开了履职评价专题培训会,明确履职评价相关政策、评价体系、评价程序和工作要求,对照评价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评。自查自评结果表明:2020年履职评价38个二级指标全部落实;2021年相关教育重点工作正稳步推进实施。
二、典型做法与工作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建立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局设办公室,增配编制1名负责日常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一线调研指导教育工作。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印发《朔州市中小学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朔州市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规程》。截止目前,全市有公办中小学校169所,成立党组织149个(单独组建党委3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126个,联合组建党支部17个),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全市民办中小学校59所,共成立党组织29个(单独组建党支部15个,联合组建党支部14个),覆盖学校54所,党组织覆盖率91.5%(因没有党员未成立党组织的学校有5所,分别是:朔城区蒙台学校,山阴县浦泽学校、平泽苑学校、新洋学校,右玉县实验学校,均已选派党建指导员);现已完成从县(市、区)教育部门、高校为全市59所民办中小学校全部选派了党组织书记或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选派覆盖率100%。全市公民办中小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建设全覆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三会一课”制度。印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朔教育工委〔2021〕11号),各级各类学校将“三会一课”重点内容纳入政治学习、师德建设。
(二)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1.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朔政办发[2018]21号)《朔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的通知》(朔教发[2019]116号)等文件,编制了《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朔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优化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朔政办发[2021]3号),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不断实现新突破。为了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对公办学位的需求,解决基础教育学位特别是优质学位供给不足的实际问题,从2020年起我市开展基础教育“三个工程”三年攻坚行动,完成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公办优质学位建设年度任务。
2.教育改革与稳定。一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市委、市政府坚持正确政绩观,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强化教育督导改革,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2020年对276所幼儿园(其中公办168所、民办108所)、252所中小学(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26所、普通高中学校26所)开展了督导评估,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促进教育品质发展。我市未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未将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未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未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二是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我市构建立体化防控体系,织密筑牢校园安全网,提前2年完成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校园安防三年行动计划”中“校园保安专业配备、一键报警、视频监控联网运行和护学岗机制建设”四个100%的建设目标。加大安防投入,夯实校园安全基础,制定了《朔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保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了专项督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教育系统疫情反馈工作方案和处置细则,精准摸排师生情况,加强家校沟通,做好线上教育,切实落实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疫苗接种,全市教育系统疫苗接种率99.73%。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有效防范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加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建立健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内安全风险排查,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提高保障校园安全和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防范校园欺凌。制定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建立防范工作责任和制度体系,开展防范学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印发防治学生校园欺凌工作方案,组织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开展防欺凌、防侵害教育5余场次,全年未发生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校园欺凌”事件。
(三)教育保障情况
1.经费保障。一是确保两个“只增不减”,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287315.27万元,同比增支17166.52万元,增长6.3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49%,同比增长0.49%;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比上年分别增长了-12.84%、3.60%、11.15%、21.55%。幼儿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降低,是因为上年度投入的幼儿园建设经费较大,从生均支出数值来分析,达到了8194.97元/生,在全省排名第二,仅次于省本级。二是完善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制度,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公用经费得到了有效保障;健全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年内没有发生违规收费投诉行为。
2.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有效开展教师培训工作。我市坚持“统筹规划,整体安排;优化资源,专业引领;突出重点,按需施训”的培训思路,以教师全员培训为重点,以教育干部、骨干教师、学科教师和班主任培训为突破点,坚持面向全体、突出骨干、分层培训、注重实效,通过线上线下研修相结合、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走出去请进来等得力措施,增强培训实效,构建“训导研”一体的教师培训体系。几年来,圆满完成国家、省、市已启动的各项培训任务。2020年,国培项目培训120人,省培300人,市级培训1000人,2020年还开展了600人的乡村教师的专题培训。二是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健全了我市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编制核定、岗位设置、招聘补充、考核评价、均衡配置、合理退出、权益保障、人才激励等机制,培育一批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落实交流轮岗制度,认真开展乡村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2020年共交流教师522人,实施教帮扶农村学校、名师工作室等形式优质资源共享交流。三是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我市按照晋政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依法为中小学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2020年按时足额向全区教师支付工资待遇,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为73024万元,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待遇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我市按照不低于人均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 四是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出台《朔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情况
1.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2020年,我市公办园在园人数19099人,占比48%,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人数31812人,占比80%。为了达到上级要求的公办园在园占比要达到50%的指标任务,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做好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作的通知》(朔教发[2020]33号),明确具体任务和措施逐步推进。一是新建幼儿园5所,改扩建幼儿园12所,新增学位2300个。二是通过公办园扩容等方式,增加普惠学位供给,加强对存量园的治理;按照《朔州市小区配套幼儿园2020年治理工作方案》,对新筹设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均审批为普惠幼儿园。2020年,对需治理的17所幼儿园全部完成治理工作,新增学位2790个。完成全市幼儿园评估和复评工作。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积极消除大班额。2020年,改扩建寄宿制学校32所;通过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投入资金14940万元,重点加强152所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化了资源配置,满足了农村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就读需求,极大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投入17个亿新改扩建的10所中小学,新增优质学位8000多个,有效缓解了小学学位紧缺局面。义务教育阶段已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新生年级未产生新的大班额。二是不断巩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成果,启动优质均衡区创建工作,动态掌握资源配置和政府保障情况。
3.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根据***、***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市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水平,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形成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的新格局。
4.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一是加大对我市民办学校建设管理力度,积极扶持民办学校建设,确保生均经费足额发放,支持普惠性幼儿园的健康发展,缓解我市基础教育学位压力,有效提升了标准班额的比例。二是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
5.推动特殊教育发展。落实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残疾学生生活补助,保障教师待遇情况。完成了全市适龄残疾儿童普查工作,目前我市有适龄残疾儿童299名,其中入学人数为212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安置率100%。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6,000元拨付。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享受特岗津贴,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拨付。
(四)规范办学情况
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教育法》。将学习《教育法》纳入市县党委政府学习内容,全市教育系统召开了多次次专题学习会议,刊发转发文章10余篇,新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出台落实相关招生管理文件;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公民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政策,实现公民办同步招生,严格落实优质普通高中70%的指标分配政策,向薄弱初中倾斜。
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考试要求组织各类考试,建立完善考试机构、制度、预案,抓实部门协作配合,加强考点保障。所有考试备考充分细致,保考扎实有力,组考严肃认真,各类考试实现“平安健康考试”目标。
规范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相关规定,制定完善教育收费标准,建立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开展乱收费治理工作,对乱收费问题直查快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打造良好教育生态情况
落实“双减”工作。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整治工作机制,印发开展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方案,将“双减”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开展“双减”工作半月报。全市审批备案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49所,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47,压减2所;取缔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共378所。
加强中小学校“五项管理”。印发推进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五项管理”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组织市县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专项督导,发放各类问卷600多份,梳理存在问题30余条,形成问题清单15余份。
坚持“五育并举、全面育人”。坚持德育为首,建立红色教育研学实践基地,开展爱国主义读书教育和研学旅行活动。开展劳动教育教师培训,建设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实施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创建“足球示范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山西省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全国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近视眼防控改革试点校”,2020年创建国家级足球示范校50所,国家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5所,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体育传统特色学校3所,山西省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3所,全国冰雪运动特色学校1所,全国青少年近视眼防控改革试点校11所。
三、存在的问题
1.教育综合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还没有形成科学化、体系化长效制度,评价方式、评价队伍、评价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吸引力不足;学校布局调整步伐需进一步加快,统筹资源均衡配置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教师队伍城乡结构、学科结构、性别结构还不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实际需要,队伍建设、培养培训、激励提升力度不足,教育督导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2.教育协调发展还需进一步提升。教育的供给结构和服务能力还不能主动适应教育现实需求,农村学校整体“薄弱”的状况亟待扭转,城乡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与教育质量实现优质均衡任重道远,高中教育质量优势还不突出;学校“三防”建设需加强维护和更新,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存在短板;“双减”工作在基层落实认识不一,课后服务内容、质量还需进一步完善,作业量和质的把控还有待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存在一定社会风险;“五项管理”的载体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山西考察***精神,以维护和发展“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政治自觉,对标对表,狠抓落实,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塞上绿都”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1.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普及普惠
一是制定整体发展规划。以县(市、区)为主,盘点现有学前教育资源,并结合人口增长趋势、城市建设规划、经济发展水平、公民办园所数量和布点、普惠性资源覆盖情况,分级制定学前教育整体规划布局图,构建达标安全、公益普惠、覆盖城乡的陕西省学前教育服务体系。二是完善成本分担机制。明确政府、家庭的分担比例,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长效扶持机制,明确补助标准、补助项目、补助办法和监管办法。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农村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园长的培养力度,积极发挥学前骨干教师和骨干园长示范引领作用,着力为振兴农村学前教育培育一批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
2.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建立健全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的长效机制,保障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风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二是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持续推进集团化办学,建立健全优质资源共享、共建、共进机制,努力提升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和质量。三是严格按照“两为主”“两纳入”政策要求,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通过“抓招生”“抓制度”“抓落实”,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四是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健全督导机构,配齐工作人员,保障教育督导条件和工作经费,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五是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评价保障机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原则,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
3.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一是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加强顶层设计,促进各项政策举措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不断提升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和现代化水平。二是加快建设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强化中职基础地位,落实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4:6政策。在进出、培训、激励等人事制度上给予政策支持。继续深化产教融合,落实和扩大产教融合企业组合激励政策。推进本科职业教育发展,打造职业教育名校,增强我市职业教育吸引力。三是深化职业教育课程革命。以“互联网+”推动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性教学,积极推行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积极稳妥推进1+X证书制度改革,开展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建立省级职业教育发展联盟,开展区域内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研究和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推动试点城市建设开放型、共享型、智慧型实训基。
4. 深入推进“五育并举”
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高度,推进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进程,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工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落实省促进中小学身心健康成长“十项举措”的实施意见,建立专业师资队伍、体育课程、体育竞赛制度和体育考核“四维模式”,建立不同层级的体教融合评估制度。加大劳动教育课程、实践场所建设,加强专业教师培训,丰富劳动实践内容,扩大参与程度。深入开展“艺术进校园活动”,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
5.深入推进“双减”工作
一是严控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饱”,让课堂成为实现“双减”目标的内驱力。二是把开展课后服务、加强“五项管理”、完善质量评价结合起来,建立家校协调机制。三是推动“三个课堂”改革,建立以学校在职教师为主体,以志愿者服务为辅助的课后服务师资保障机制,满足学生和家长的多样化需求。四是明确监管职责。坚持审批与监管并重,理顺管理机制,夯实行政审批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职责。五是扎实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严格检查办学场所、办学资质、培训行为。对发布虚假广告等各类违规行为限期整改,直至停止办学。六是严格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通过多种途径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积极做好从业人员再就业指导工作。
6.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解决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过高的问题。开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和规范办学情况核查,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停止办学。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行为全流程监管。开展“公参民”学校专项治理,力争到2022年底基本消除“公参民”办学模式,2023年底彻底整改到位。全面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党建工作,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办学立校、教书育人。
7.持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学校工作的通知》,从校园安全预防、安全风险体系完善、风险管控、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等方面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二是以校舍建筑设备安全、教学设施设备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矛盾纠纷摸排等为重点,加强督导检查。三是抓好师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多种形式开展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抓好“一月一演练”等主题突发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意识。四是着力抓好校园“三防”和保卫力量建设,特别是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的并网运行,从机构建设、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置、技防建设等方面建立安全防范工作台账,确保师生安全。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