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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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3日发表
杏审管发﹝2021﹞3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乡(街道)联校、各学校(园):
根据《山西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细则》和《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办法》,《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并审管发〔2021〕9号)文件精神,经杏花岭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议,闫丽龙等496人符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法定认定资格,准予认定教师资格。
***:2021年度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花名表.xls
太原市杏花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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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10:58:5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