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按照《太原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2017 年整改方案》)以及《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0年12月14日,验收组对第1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为突出
二、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强化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铁腕治污、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督察问责和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的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坚持以更高的标准狠抓落实,坚持以全方位的改革创新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以高度的自觉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牢牢把握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的要求,进一步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生态建设的各项部署,切实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以生态文明建设统揽经济社会全局,坚持以环保倒逼转型发展,努力让绿色成为太原底色。
三、完成情况
古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担起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成立了古交市全面改善环境质量领导组办公室、古交市中央环保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古交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古交市把突出环境问题清零进行到底暨监督帮扶工作指挥部,对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印发实施了《古交市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古交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责任清单》、《环保部强化督查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等六个责任清单。
主要领导领办了机动车尾气治理、锅炉提标改造及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等突出问题和王龙沟垃圾问题、铁磨沟供暖问题等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建立了月调度机制,目前领导领办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及时上报了太原市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委根据《古交市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古交市2019年度乡镇(街道)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古考办发〔2019〕10号)和《古交市2019年度市直单位和部分省垂直管理单位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古考办发〔2019〕11号),增加了环境保护的考核权重,加大了奖励与惩处的力度,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了环境保护一票否优按照考核程序综合形成了考核等次评定结果。
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面推进环保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验收意见
经验收组验收,1号整改任务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