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进校园不能说进就进——凤城市教育局严把中小学进校园关
从今年开始,各种各样的“进校园”活动不能“想进就进”“敲门就进”了。日前,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丹东市教育局也提出相关要求,凤城市教育局开始对全市各类“进校园”活动实行审核备案制度,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规范各类中小学“进校园”活动。
近年来,由于缺乏统筹规划,不少进校园活动未遵循教育规律,未起到应有教育效果,反而使学校疲于应付,对学校日常教学秩序造成了干扰。为此,教育部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活动;杜绝一切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活动;杜绝一切相关部门为完成任务需要的形式主义活动。
凤城市各学校认真开展“进校园”活动清理工作,填报《凤城市教育系统“进校园”活动统计表》,对“进校园”活动名称、主办单位、起始时间、活动时长、活动效果、有无方案等进行登记。自今年3月1日起,凤城市各学校不得自行接受各类新的“进校园”活动,所有活动均需主办单位到教育局申请审核备案,凡未经审核认定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参加。坚决杜绝超出活动范围、夹带商业行为、存在错误倾向和不良导向等违规行为的活动进入校园。
经审核认定的进校园活动,严格控制进校园活动的总量和时长,提升进校园活动的质量,回归进校园活动的本质。不得增加学校、师生额外负担,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鼓励创新活动内容形式,弥补学校教育教学短板。严禁非教育类事项进校园,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学校有权拒绝未经审核认定、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进校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