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凤城分局凤城市隆凤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5万吨水镁石3万吨钾长石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1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凤城市刘家河镇杨家村。矿区由一个采区组成,总面积为0.8572km2,开采深度由+300m至+120m标高,露天开采水镁石5万t/a,地下开采钾长石矿石3万t/a;服务年限为7.3年。工程建设内容为利用原有工程形成的工业场地及地表设施,新建2处硐口场地、运输道路以及相关辅助设施。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硐口场地及道路建设等施工活动对原有地貌、土壤和植被的破坏。废气主要为地下开采爆破产生的粉尘、矿岩装卸、运输产生的扬尘。废水主要为井下涌水、废石回填场地淋滤水和生活污水等。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采矿废石、沉淀池沉渣和生活垃圾。噪声主要来自露采潜孔钻机、挖掘机,地采爆破、空压机、风机和矿石装载、运输等工艺过程和设备。
3 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工程分阶段对扰动区域进行复垦,可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工程采用湿式凿岩抑尘,设洒水车对各产尘点进行喷水降尘,因此本工程采矿及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对环境影响可控制在采场周边及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工程无废水外排,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地采废石、露天开采废石和沉淀池沉渣全部回填原有采坑,地采废石回填井下,生活垃圾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场所统一处理,本项目固废对外环境影响不大。露采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利用地形林木阻隔,地采设备均设置于地下,空压机设消声器及隔声房、风机设置隔声房,再经噪声衰减后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4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对可能造成的生态破坏采取完善的生态保护措施,对污染源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工程建成投产后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及声环境影响不大。矿山采取土地复垦等生态恢复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该矿山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项目符合当地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可行。
5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凤城市隆凤矿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凤城市刘家河镇杨家村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8****6777
6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厂区周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7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限及方式
公众可于本信息公示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可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环评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woFbIzLfO_mWV9RAcaRfQ?pwd
提取码:cg5n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