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部分第二批中央扶贫资金计划及新增预脱贫人口的通知
关于下达部分第二批中央扶贫资金计划及
新增预脱贫人口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场街党(工)委、政府,县住建局:
根据辽宁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认真落实2018年脱贫目标任务的通知》(辽脱贫发[2018]1号)和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第二批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8]44号)要求,依据下达资金规模和当年减贫任务等因素,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部分第二批中央扶贫资金计划,同时充分结合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年初下达给我县脱贫任务及年末贫困退出的具体工作要求,在原有2018年预脱贫人口基础上,新增预脱贫人口526人,确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将第二批中央扶贫资金计划及新增预脱贫人口下达给你们。
各相关乡镇场街党委、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建平县项目库管理办法》,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将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严格绩效评价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精准,程序规范,实现阳光运作,常态化管理。
***:1、2018年部分第二批中央扶贫资金分配表
2、新增预脱贫人口项目到户资金分配表
建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8日
***:1、2018年部分第二批中央扶贫资金分配表
2、新增预脱贫人口项目到户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