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现场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月8日下午,我市组织安监局执法人员,对兴隆台区和双台子区设立的烟花鞭炮春节期间临时零售点进行检查,要求全市各县区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检查组首先来到辽河南路附近的兴隆台区设立的春节期间烟花鞭炮临时零售点,重点检查了零售点之间、零售点与周边重要设施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是否存在销售A级、B级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等超范围经营情况。随后,又来到辽河左岸附近的双台子区设立的春节期间烟花鞭炮临时销售点,向经营业户了解了经销的品种、查看进货渠道及合格证书,询问销售业户是否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安全警示标志等。在两区共抽查了118个临时零售点,纠正消防器材摆放位置不符合规定、安全警示标志不全等问题。
我市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继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一是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大督查,对全市4家烟花鞭炮批发企业、27家长期零售点和472家临时零售点逐一排查教育,保证规范经营。同时,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和超量储存行为。二是要加强春节期间主要街道、路面的安全巡查,要全天候、全覆盖监控主要街道,严防走街串巷贩卖、销售假冒伪劣烟花鞭炮情况的发生。安监、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三是要加强宣传,持续做好烟花爆竹购买、运输和燃放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宣教。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