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2015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工作职责
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政府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市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许可权限,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工作;组织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的行为。
(二)组织实施质量发展规划;参与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质量强省、质量强市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行质量责任制度;协调开展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组织开展较大工业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三)组织实施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风险监控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工业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组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工业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实施缺陷工业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农业标准规范;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工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企业工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五)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量值传递、强制检定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质量与市场计量行为;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和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
(六)依法开展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依法监督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工作。
(七)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责任,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市场准入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机构设置
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人事科、财务与科技科、质量管理科(挂审批服务科牌子)、监督与法制科、标准化科、计量科、特种设备监察科。下属2个直属单位:市质监局稽查局、市产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公室;1个代管机构: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第三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共5套,分别是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汇总)、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菏泽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公室、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具体见***。
市质监局2015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
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2015部门决算公开表
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2015部门决算公开表
菏泽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公室2015部门决算公开表
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15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支同期比较分析
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代管单位部门预算为一整体预算,没有分开编制。部门决算按独立单位分开编制。
2015年,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年收入672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49万元、经营收入973.33万元、其他收入83.46万元,上年结转1228.45万元;支出6786.67万元,按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83.6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2.98万元,结转下年1163.06万元。
与2014年度相比,本年收入增长651.88万元,增幅10.7%,主要是因为随着地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质监机构改革,检验检测资源得到了充分有效利用,经营业务出现了较大幅度增长,相应经营收入同比增长521万元,对全年收入增长做出了贡献。
2015年全年支出6786.67万元,比2014年支出增加154万元,增幅2.3%,主要因为2015年度工资改革,人员增资因素导致总体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预算执行分析
2015年,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拨款收入56***.4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97.44万元,主要因为根据市财政“菏财行[2015]2号”、“菏财行[2015]25号”文件,追加我系统财政拨款预算——棉花公证检验补助经费686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5465.4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98.42万元,主要是因为随着棉花公证检验补助经费预算的追加,棉花公证检验业务随之开展,与之相关的各项支出相应追加。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公”经费支出44.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4万元,公务接待费1.02万元,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系统内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公车维修、加油以及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控“三公支出”,公务用车施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公务接待严格按接待函中所列人数和规定标准接待,使“三公”经费比2014年支出数和2015年预算数均大幅降低。2015年,我系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保有量34辆,国内接待12批次,接待人数97人次。
(四)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万元,比2014年降低54%,原因是2015年市局机关和稽查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控制各种支出,杜绝不必要支出,使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大幅度减少。
(五)政府采购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6万,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万元。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国内,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
第五部分:业务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