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菏泽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市政府研究确定成立菏泽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为做好公司的设立与运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名称及职能
菏泽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原菏泽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更名后成立。公司职能:贯彻体现市政府调控意图,业务特色鲜明的政策性、公益性、专业性的投融资主体,政府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战略投资发展基金、财政产业基金及部分专项资金股权投资主体;政府与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合作运营主体;公益事业、重点项目融资、开发及运营主体;国有资产、资源、资本投资运营主体;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解决中小学大班额建设等政策贷款统贷主体。
二、其他事项
菏泽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并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其他具体事项,在组织过程中由市政府研究决定。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