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普惠创新菏泽市统计局强力推进诚信统计建设见成效
为认真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省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创造诚信统计环境,菏泽市统计局多措并举,强力推进诚信统计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建章立制,为诚信统计建设提供制度保障。2020年3月份,市局研究建立《菏泽市统计局诚信统计承诺制度》(菏统办字〔2020〕3号),明确承诺对象为全市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承诺内容包括:报送统计数据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设置方面的要求;配合统计部门调查和监督检查方面的要求;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内容。实施方式主要是利用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统计培训或接受统计检查等时机,由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单位)诚信统计承诺书》,自觉接受《统计法》约束和应承担的责任,使其在守法、守信、自律等方面意识得到提升。
二、签署承诺书,以点带面推动诚信统计建设。为认真落实《菏泽市统计局信用统计承诺制度》,推动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5月份,菏泽市统计局组织部分重点企业签署《企业诚信统计承诺书》,第一批完成签署企业86家,均为全市重点“四上”企业。承诺书一式两份,签署后分别由签署人与统计部门保管。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将进一步扩大签署企业范围,不断推进创新统计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编印宣传手册,广泛开展诚信统计宣传活动。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统计局组织人员编印《菏泽诚信统计宣传手册》,供大家学习和宣传。宣传手册编印2000余份,采用知识问答的方式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内容详实,题材新颖,携带方便。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培训等时机,免费发放至政府部门、企业统计人员及其他调查对象,对重点企业的统计负责人做到人手一份。
通过强化制度建设、签署承诺书和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全市广大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主动性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社会环境得到优化,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