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要求,制订了《中共平度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的决定》,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坚持用好的作风选用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等10个方面进行了严格界定,要求领导干部要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执政为民。
二是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着眼于增创环境竞争新优势,以深化实施政府管理“五项工程”为契机,建设政府效能投诉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严格依法行政,全面实施“电子政务”工程,使领导干部的决策程序、办事规则、财务收支等内容,凡适宜公开的,都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增强领导干部政务活动透明度。
三是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坚持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和改善纪检部门工作,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好监督作用,对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信息、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登记,及时调查处理,严厉打击少数干部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腐败分子,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四是健全和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群的监督作用,把党内监督同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行到哪里,营造民主监督的良好社会环境,不断增强全市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