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审议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等
青岛日报讯 青岛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昨天上午在八大关会议厅举行。在为期两天半的会议期间,将审议《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等9项议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长聚,副主任程友新、张先平、孔心田、魏景瑞、马论业、王新春、于锦初、宗和、栾景裘,秘书长邱广茂和26名委员出席会议。徐长聚主持了昨天上午的
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宁经谋作的关于贯彻实施《森林法》加强植树造林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田云南作的关于《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的说
明、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张文作的关于《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市教育局局长杜小悌作的关于《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草案)》的说明、市
审计局局长马青山作的关于200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徐镇绥作的关于青岛市2002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
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凌邗江作的关于青岛市2002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市公安局局长王永利作的关于我市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的报告。
徐长聚向会议通报了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学习贯彻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的主要情况。他指出,按照市委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和机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大体分三步进行。先是要搞好学习动员,主要是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再是要搞好调查研究,把在本市深入调研和到外地考察学习结合起来。三是在学习提高、调查研究和机关机构改
革、作风整顿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要研究实施服务大局、支持发展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新的举措,以寻求新突破,开创新局面。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
扎实的工作作风,围绕加快发展,调查研究多分析,反映情况提建议,督导检查促落实,履行职责办实事。要同心协力,开拓创新,努力实现人大工作法制化、程序化、科学化,为我
市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庆兰、李乃胜、殷康生、辛毓明、王国,秘书长钱善本列席会议。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永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海事法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区市政府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
列席会议。
8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昨天下午,会议开始分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