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区市镇财政建设
青岛日报讯 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暨加强区市、镇财政建设工作会议昨日举行。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和全省加强县乡财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的相关工作。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崔锡柱,市委常委、农工委书记王伟,副市长张元福出席会议。
崔锡柱在会上讲话指出,近年来,我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区市、镇财政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农民减负有了法律和政策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郊区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当前,我市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阶段。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不断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区市、镇财政建设,建立起“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机制,力争率先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
崔锡柱强调,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和区市、镇财政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区市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总结经验,精心组织筹划,搞好改革试点。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和郊区财政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对我市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和区市、镇财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
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精简机构人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进一步深化区市、镇财政改革,逐步解决基层财政困难。加强财源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财政体制,提高财政自我保障能力,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财政管理方式,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品种的比重,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基层政权正常运转。
完善区市、镇财政体制。根据经济、财政发展情况,科学、合理地划分区市、镇财政收入范围,坚持财力重心下移,将属于乡镇的财政收入,尽可能下放乡镇或提高乡镇的分成比例,充分调动其发展经济和增加收入的积极性。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困难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要全部用于镇、村两级。
加快“镇财镇用区市管”改革步伐。对经济相对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小的镇,要积极推行“镇财镇用区市管”改革试点。在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试行以镇为报账或独立核算单位,由区市财政直接管理和监督所辖的预算内外收支行为,努力做到“预算统编,账户统设、资金统缴、支出统核、采购统办、票据统管”。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区市要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办学体制,将乡镇中小学教师工资支出全部上收到区市管理,并按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工资标准足额发放,缩小乡镇间教师工资差距。
会议强调,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加强财政建设,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检查。要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对年度考核不达60分或发生涉及农民负担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作为重点管理单位进行督查。进一步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体系,推动监管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同时,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和“村村通”工程中向农民收费等反映强烈的问题,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巩固减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