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扬尘治理夜间巡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中心城区扬尘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秋冬季大气污染扬尘治理力度,保障临沂市容环境及空气质量,市城市管理局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扬尘治理夜间巡查工作。
扬尘治理夜间巡查自11月4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每天由1名县级领导干部带班,相关科室(单位)2名工作人员参加,市城管执法支队、市环卫处各有1名工作人员参加。
每天夜查自当日22:00开始至次日清晨,每次夜查不少于4小时。市城管执法支队参加夜查执法人员按规定穿着制服,佩戴执法记录仪,携带相关法律文书,具备现场执法处置能力。熟悉渣土车管理、环卫保洁作业工作的市环卫处人员参加夜查。夜查行动结束后于次日8:30前填写《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扬尘治理夜间巡查日报表》,报执法协调科。
各区(开发区)城管局和市城管执法支队建立健全夜间巡查制度和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执法力量,分上半夜(晚22:00至次日1:00)和下半夜(1:00至6:00)两个时段常态化开展执法巡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好后续监管处置工作。
具体巡查中,重点检查内容为:一是渣土运输车是否存在未登记备案、不按规定路线运输、不按规定地点处置、运输过程中抛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车辆保洁不到位等情形;二是建设工地出入口是否存在洗车机、过水池安装不到位、门口冲洗不及时、工地周边保洁不到位、抛冒滴漏污染、污水外溢外排等情形;三是城市道路保洁方面是否存在不按作业规程保洁、路面积尘明显、渣土抛冒滴漏污染、垃圾积存等情形;四是餐饮油烟治理方面是否存在餐饮油烟净化装置不正常使用、焚烧落叶垃圾等情形。
市城管局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带班领导要靠前指挥,按时到岗到位,带头履行夜间巡查职责,及时安排处置夜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市城管局将把有关工作情况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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