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洮县东西部扶贫协作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实施方案
进一步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县残联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积极对接,按照《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开发〔2019〕95号)要求,与各乡镇组织实施全县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力度,巩固全县贫困(已脱贫)残疾人脱贫成果,促进东西部残疾人扶贫协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实施范围及对象:
为临洮县的1069名建档立卡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
三、资金来源及资金拨付
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临洮县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仓山区财政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临脱贫领发〔2020〕31号)文件下达的消费扶贫行动项目结余资金53.4825万元和《关于下达临洮县2020年第二批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临脱贫领发〔2020〕60号)文件下达的消费扶贫奖补项目结余资金43.003万元,共计资金96.4855万元。项目实施结束,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到中标企业账户。
四、相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严把对象确定、公开公示、规范程序、资料收集、资金落实、政策宣传、矛盾化解等各个环节,全力确保各项扶持政策客观公正和有序稳妥落实。
(二)积极主动对接,优化协作关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乡镇要与县残联积极配合、主动沟通,县残联将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以确保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效益发挥最大化。
(三)加强项目宣传、建立引导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挖掘报道好经验好作法,树立先进典型,形成行业内外共同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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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洮县东西部扶贫协作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花名册.xlsx
《2021年临洮县东西部扶贫协作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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