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招投标在阳光中运行——随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科学发展纪事
伴随着新随县的成立,随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应运而生。组建以来,随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紧紧围绕局党组提出的一年规范、二年提高、三年创新的工作目标,工作高标准起步,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沟通和联系,完善操作程序,倡导公平竞争,实现阳光交易,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组建以来,进入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工程招投标项目共计353个(标段),实现招标总额16.43亿元,共为政府及招标人节约资金1.78亿元,节资率10.6%。进场交易项目涵盖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农田水利、土地开发整理等领域,全县招投标综合统一交易平台建设得到长足的发展。先后获得2011年全省 招投标系统先进单位、县级文明单位、全县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先进工作组等光荣称号。
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为确保随县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地全面开展,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工作的通知》、《随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关于向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派驻联络员的通知》等文件,该局也相应制定了《关于推行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机制的通知》、《关于在随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通知 》等25个文件,从制度上保证了招投标综合监管和统一交易平台的顺利实施。
加强和完善综合监管体系
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监管力度。该局采取多地学习、积极引进的原则,结合国家、省、市、县关于创新招投标监管的一系列精神要求,多措并举,不断创新监管及服务机制,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健全招投标监管机制。一是中心开通运行评标专家语音通知系统。该系统采取评标专家电脑随机抽取、语音自动通知、通知结果密封打印的方式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专家按时到场签到后,方可知道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此举避免了相关人员提前知晓现象,从源头上遏制了通过评标委员会成员围标串标行为。二是适时增添新设备。中心引进了手机信号屏蔽器、身份证验证器等先进仪器。通过手机信号屏蔽使开标时无手机干扰开标会正常秩序,还完全隔绝评标专家与外界联系,利用身份证验证甄别投标人代表身份。通过上述手段,进一步规范制约了招投标参与各方的行为,促进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全方位监控系统。进场交易项目从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开评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与纸质材料一起,实行双档案保存,接受社会监督。四是适时推进网上招投标系统建设和ISO9000管理体系建设。
在招标投标程序上,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重点加强了投标资格和招标文件的审查监督,规范审查方式和地点。通过资格严格审查为社会信誉好、技术力量强的企业创造更多的投标机会。同时为进一步遏制围标、串标、挂靠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局监管科加大了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对实质性条款重点把关,以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杜绝歧视性条款。在保证金退还管理上,该局要求中心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其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一并退还。
实行招标项目评标(审)复评制度,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的评审行为。该局在社会上聘请业务精通、为人正直的专家,组成复评小组,对已完成招标或资格审查的评标(审)情况定期进行复评,并视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清单计价方式。为实行网上招投标及计算机辅助评标奠定基础,实现合理低价中标目标,该局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凡在中心进行招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
改变了国有资金投资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目前,该局发布了《随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提前提交的通知》文件通知,凡在随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进行招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其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申请截止时间之前;采用资格后审的,其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各方的招标投标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围标串标行为。
开展了标后监管工作。该局在全市率先开展了标后监管工作,对全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中标项目的合同履约进行经常性不定期的检查,杜绝资质挂靠和非法转包、分包等行为,确保各项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