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吴永佩带队
5月29日至3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吴永佩率执法检查组到京山市、钟祥市,就《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钱场镇幸福村、双河镇夏冲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现场以及钱场镇污水处理厂、盛老汉家庭农场、惠亭水库、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磷矿双河饮用水源地和文集镇幸福码头、春祥化工磷石膏渣场整治现场,听取了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
吴永佩对各地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给予了肯定。他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补偿机制;加大生态环保重点领域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用法治的力量保护好生态环境;强化考核工作,健全完善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更加积极有效地推进条例贯彻实施。(记者章辉 通讯员杨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