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纳入基本医保定点药店公示名单
正文
按照《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通知》(黄人社发〔2016〕21号)、《黄石市医药机构申请医疗保险服务的经办流程》(黄医保发〔2016〔6号〕)的规定,经自主申报、现场评估,国药控股黄石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医院店、吴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黄石倍尔康大药房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要求,拟纳入黄石市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公示名单。
本公示从2020年10月27日起至11月4日(节假日除外),共7个工作日,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开发区·铁山区医疗保障局反映相关情况,联系电话:0714-6390208。
开发区·铁山区医保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