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籍退役士兵老有所依
本网讯(通讯员 胡静)9月6日,湖北省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工作9月上旬全面启动,力争在12月31日前将这项生活补助发放到每名对象手中。
日前,民政部与财政部共同下发通知,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此类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对象。
红港新村接到此通知后立即召集本村八名小组长开会,会议要求小组长入户宣讲,保证将政策内容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防止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出现漏查漏认的问题。
目前,红港新村已经为11名农村籍退役士兵整理好材料。老战士接到此通知很是感动,因为他们了解到党和人民没有忘记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