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2020年立法工作启动会
4月13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2020年立法工作启动会,自治县立法领导小组组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大甲主持会议并讲话。领导小组副组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英、周宏伟、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裴新颜出席会议。
会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民工委负责人就制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步骤及日程安排、相关部门职责作了说明。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司法局、文化和旅游局等围绕立法工作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长阳是文化旅游大县,文化资源丰富,《条例》的制定对推动长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快建设武陵山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党的领导,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高度重视,深入调研,注重《条例》制定的前瞻性和合法性,起草工作要严谨细致,确保立法质量;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落实好人员、经费,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办指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