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环保局加强汛期环境监管工作
本网讯 目前,汛期已来临,为防止汛期各类污染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长阳县环保局积极行动,统一部署,结合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制定了切实措施,全面加强了汛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监管。加大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对重点行业重金属企业组织检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达标排放,消除汛期饮用水源污染及跨界污染事故隐患。
二是开展汛前检查工作。组织人员对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处置场责令及时清理和整改,努力消除各类环境隐患。要求辖区内各企业加强对原材料和固体废物的管理,严禁向自然环境倾倒有毒有害化学品,避免污染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利用汛期采取稀释、暗管等手段偷漏排污染物,以及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闲置环保设施等违法行为,严格污染物排放管理,认真检查排污单位是否按申报登记的排污口数量、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等排放污染物。
四是完善环境安全预警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值班人员、检查人员的职责,做到人员、车辆、监测仪器和取证器材保持在良好状态,强化与企业的信息沟通,确保环境安全险情能在第一时间内得获取,并采取措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