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矿山税控计量增加税收两千多万
本网讯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是一个矿产品生产大县,长期以来,由于没有对每个矿产品生产企业采取有效的产量计量监控,导致税收流失比较严重。为对全县矿山产品生产量准确计量,规范矿山资源税收秩序,防止偷税、漏税,强化税收监管,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从2008年开始,长阳自治县财政局、县质监局联合开展了矿山税控计量工作。
矿山税控计量,即在全县范围内对42家矿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安装“矿产品产量监控装置”,在每个矿井出口安装静态轨道衡,安装***监控装置,在县城区安装中央监控装置,对每个矿山矿井出口产量随时计量监控。
2010年,全县税收计量监控煤矿29家、锰矿2家、铜碳矿4家。全年全县矿山计量监控产量达到135.2万吨,比2009年净增35万吨。通过地税征收参照计量监控产量,促使企业比照监控产量足额纳税,2010年全年实际纳税6790.4万元,比2009年5465万元增加1325.4万元。
2010年,全县矿山计量监控产量135.2万吨,企业实际申报产量114.5万吨,应该补报产量20.7万吨,补缴税收按照每吨59.3元计算,应该补缴税收1227.51万元。通过运用“矿产品产量监控装置”,强化税收计量监控管理,对全县矿山产量全程监控,2010年实际增加税收1325.4万元,应该补缴税收1227.51万元,合计增加地方税收2552.91万元。
长阳开展矿山税控计量监控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地方经济发展增加了两千多万元的税收,为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