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求我县启动气象灾害(高温)III级应急响应
本网讯(通讯员 兴宣)7 月 10 日出梅以来,我县低山河谷地区连续出现 35℃以上高温天气,尤其 7 月 18 日以来,大部地区最高气温达到 37℃以上,部分地区达 40℃以上,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我县晴热高温天气仍将持续。
根据《兴山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 7 月 24 日 16 时启动气象灾害(高温)III 级应急响应。
启动高温灾害III 级应急响应后,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兴山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建议做好以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一是各部门和各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
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二是加强供电供水调度,同时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三是加强水利抗旱及农业防病虫害工作;四是注意局地雷雨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