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待遇月增1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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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5日发表
湖北宜都网(通讯员周小莉)近日,宜都市对一至六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了调整,该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具体调整如下: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65、157、150、143、136、122元;配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57元,父母子女等其他供养亲属增加43元;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标准随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工资增长幅度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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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2:25:1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