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高息贷款实为自己消费殆尽
武汉市硚口区一名男子以高息借款为由,将朋友1.5万元资金借走后,返回所谓的2笔“高息”4000元,余下的1.1万元则被其消费殆尽。6月1日,因涉嫌诈骗犯罪,武汉市硚口籍男子梅某被武汉市东西湖区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梅某现年27岁,家住武汉市硚口区古田路小区。2018年8月初,梅某参加古田四路一支球队时,结识了41岁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社区男子刘某。梅某向刘某谎称,自己有路子,可以把钱借给别人,再以高额返利方式,从中赢利。2018年8月26日,刘某使用微信转帐方式,给梅某转款1万元。梅某很快给刘某发来一个借款合同,并立即给刘某返给月息2000元丰厚获昨,使刘某深信不疑。而梅某将骗得的8000元全部用于其个人消费殆尽。
2018年8月30日,梅某与刘某电话联系,声称刘某通过其手贷出5000元,一个星期可获得2000元的利息返款。刘某信以为真,向梅某微信转帐5000元贷款。但是,梅某迟迟未向刘某先期支付2000元利息,直至2018年9月30日,在刘某的多方催款之下,梅某通过支付宝向刘某转帐2000元利息返款。而刘某先后2次提供给梅某的1.5万元贷款本金始终不见归还,如果刘某催要过急,梅某便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2018年12月初,为躲债,梅某醉酒驾车被警方送进了看守所。
刘某发现上当受骗,于是向警方报案。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常青花园在地图中查看派出所刑侦民警接到接刘某报案后,立即开调查走访及取证,并对“失踪”的梅某进行追捕。
6月1日,常青花园派出所专班民警将醉酒驾车刑满释放的梅某抓获归案。面对事实及证据,梅某如实交待了以贷款付高息为名,行诈骗之实的违法犯罪事实。
警方因此提醒,遇有高息贷款的项目时,极有可能是骗子作祟,谨防上当受骗。